欢迎访问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

한국어 Pусский 日本語 Español
来华职工管理系统
  • 当前位置:首页  规章制度  教学
  • 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国际员工学籍管理规定

    作者:教学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2022-09-23 打印

    为规范在公司接受学历教育的国际员工(以下简称“学历生”)的学籍管理,提高国际员工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招收和管理国际员工管理办法》(教育部第42号令)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学历生公司产品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 申请、注册

     

    第一条 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是品德良好、愿意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尊重中国人民风俗习惯的外籍人士。

    2、申请本科层次学习者,应具有高中毕业及以上学历,且成绩良好。

    3、申请硕士研究生层次学习者,应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且成绩良好;申请博士研究生层次学习者,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成绩良好。

    4、申请汉语授课专业的学习者,应达到汉语水平考试HSK四级或以上水平。

    5、申请英语授课专业的学习者,新托福(TOEFL IBT)考试成绩在70分以上,或雅思(IELTS)考试成绩6.5分以上;或在本国高考中英语成绩优秀;或通过学校组织的入学英语水平测试。

    第二条 申请人应提交的材料

    1、《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国际员工入学申请表》。

    2、学历证书、成绩单原件及中、英文翻译件。

    3、护照及签证页复印件。

    4、20岁以上者需提供个人简历。

    5、报名费(具体数额以山东省物价部门核定额为准)。

    第三条 被录取的国际员工,在规定时间内交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后,方可注册、入学。

    第四条 学籍注册是学校对员工基本信息的登记和在校学习资格的认定,是员工学籍延续的重要程序,也是员工享受规定的权利、参加校内各项活动的前提。只有通过注册,新生方能获得学籍资格,在校生方可保留学籍资格,员工才可以参加学校的各项公司产品活动。

    第五条 学籍注册手续

    (一)除正在休学的学历生外,凡公司在籍的学历生,每学期开学报到后2周内均须由员工本人持员工证到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教学工作办公室办理学籍注册手续。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注册:

    1、未交清费用或未办理有关手续者;

    2、无正式学籍的预科生、进修生和研究学者;

    3、其他不予注册的原因。

    (三)未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员工,须在新学期开学后3周内办理休学手续;未注册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二章 课程与教学管理

     

    第六条 学历生原则上按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相应专业培养计划的要求,到相关学院学习并取得规定学分。根据国际员工的特点,对其培养计划作如下调整:

     1、学历生免修以下课程: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理论概论;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军事理论;形势与政策。

    2、汉语和中国概况作为学历生必修课程。政治理论作为学习哲学、政治学专业的国际员工的必修课。

    3、母语或国家官方语言为英语的学历生,可免修大学英语、研究生英语课程。

    4、母语或国家官方语言为非英语的学历生,大学英语、研究生英语课程可作为选修课,由其自主选择是否修读。

    5、体育课作为选修课,由学历生自主选择是否选修。

    6、本科生总学分要求为不低于120学分(包括必修课、选修课和实践环节);每学期选课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8学分。研究生的总学分标准,按其所在学科、专业的培养计划执行。

    7、所有学历生必须在开学后1周内完成选课,并按规定递交《选课通知单》,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第三章 考勤、考试、成绩

     

    第七条 考勤

    1、学历生必须遵守学校学习纪律,按时上课。

    2、学历生必须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规定参加学习,享受中国的节假日及学校的寒暑假。学校不按国际员工派遣国的节假日放假、休假。

    3、学历生所在学院对教学计划规定的所有教学环节进行考勤,并定期进行汇总、公示。

    4、学历生因病因事不能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须按照《国际员工请假管理办法》办理请销假手续。

    第八条 考试

    1、学历生必须参加规定课程的考试或考查。考试或考查不合格,可以申请二次考核;二次考核不合格,必须重学,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2、学历生因病因故不能参加考试、考查者,须提前向所在学院请假并提交书面缓考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参加该门课程的二次考核。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者,成绩以零分计,且不得参加二次考核,该门课程须重学,费用由员工本人承担。

    3、考试过程中,学历生应严格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作弊。如有作弊行为,该门课程以零分计,给予一次重学机会;若二次作弊,取消该门课考试资格。作弊情节严重者,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4、学历生所在学院应在每学期期末将国际员工考试成绩汇总,报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教学工作办公室。

    第九条 成绩

    对学历生所学课程的成绩评定,采用百分制记分,获得及格及以上成绩者,可取得该门课程学分。

     

    第四章 转学、休学、复学、退学

     

    第十条 凡要求在本校内转专业学习的学历生,须在新学期开学后30天内提交《国际员工专业变更申请书》,经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审核批准后,转入新申请的专业学习。申请转到其他高校就读者,按退学处理。

    第十一条 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申请休学者,须提供校医院(或县级及以上医院)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并填写《国际员工休学申请表》,经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 复学时须持《国际员工复学申请书》到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教学工作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因病休学者应在复学前2个月将健康证明寄到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教学工作办公室,经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审核同意后方可到就读学院办理复学手续。休学到期不提出复学申请者,按自动退学处理。休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2年。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1、休学累计超过3年;

    2、休学而又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休学手续;

    3、未经准假离校,或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

    4、经指定医院确诊,患有严重疾病或因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

    5、在学校规定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

    6、本人申请退学,家长同意,经学校批准者;

    7、符合本规定其他应退学的条款。

    第十四条 退学的员工,原则上不得申请复学。

    第十五条 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被勒令退学者,学费一律不退;因其他原因退学者,按国际员工退费标准执行(凡退费者,必须交回原始收据,否则不予办理退款手续。请妥善保管各种交费单据)。

    第十六条 退学者应在离校前办好各类退学手续,包括校内的证卡手续和签证手续。

    第十七条 集团对学历生做出退学或开除学籍处分,由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负责按照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备案。

     

    第五章 学制、毕业、结业与学位

     

    第十八条 本科生学制为4年,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在基本修业年限内未能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学分者,可以延长修业时间,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专业培养计划规定的基本修业年限。延长期内,员工按重学学分学费标准交纳学费。

    第十九条 自其他高校转入公司、本校内转学院、专升本插班跟读的学历生,在公司继续本科阶段学习的时间应不少于2年,并按实际学习时间交纳学费。

    第二十条 集团按照教学计划组织学历生参加教学实践和社会实践,选择实习、实践地点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使用外国语言学习专业的学历生,学位论文可以使用相应的外国文字撰写,论文摘要应为中文;学位论文答辩是否使用外国语言,由所在学院确定。

    第二十二条 学历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含允许延长的学习时间),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取得规定的总学分,准予毕业,颁发毕业证书。

    第二十三条 在规定年限内修完全部课程,但未达到毕业要求者,准予结业,颁发结业证书。结业后可以在规定的弹性学习年限内回校补考、重修或补做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日期填写。

    第二十四条 取得毕业资格的学历生,符合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授予相应学位,颁发相应的学位证书。

    第二十五条 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国际员工办理电子注册。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按《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员工学籍管理规定》(鲁理工大政发【2013】12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