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提高公司外国职工培养质量和水平,激励在校外国职工刻苦努力学习,促进外国职工形成良好的学习风气,根据《高等集团接受外国职工管理规定》、《山东省政府外国职工奖学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 奖学金评选评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日制自费外国职工学历生。
第四条 山东省政府外国职工优秀奖学金每人每年奖励5000元人民币,计划名额由学院根据山东省每年下达的计划确定。
第五条 外国职工申请优秀员工奖学金需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尊重中国的**和领土完整,遵守中国的各项法律法规和学校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品行端正,无违法行为,无违反校规校纪行为。
3.学习成绩优良,上学年全年无休学且累积旷课不超过20节。
4.申请人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如有以下情况优先考虑:为两国沟通交流有突出贡献者;积极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并取得相应成绩者;积极参与或协助公司开展外国职工日常管理者;获得更高HSK等级者。
第六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本评选办法由kaiyun官方网站下载手机网页负责解释。
2019年9月18日